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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精准扶贫政策执行领域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制约政策执行成效。欲破除其形式主义,目标群体参与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治理路径。目标群体参与可促使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从贫困村贫困户的客观实际出发,紧密联系贫困群众,克服政策执行中的“面子工程”现象,真正实现政策目标。目标群体在精准识别阶段整体参与水平偏低、精准帮扶阶段消极被动参与、贫困退出阶段参与功能弱化、脱贫考核阶段参与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引致在克服形式主义方面力有不逮。应在精准识别阶段提升目标群体整体参与水平,精准帮扶阶段提高参与主动性与能力,贫困退出阶段加强参与制度保障,脱贫考核阶段增强参与的有效性,以从根本上治理形式主义这一政策执行不良现象。 相似文献
12.
王一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1):43-51
20世纪80年代后,学界的“记忆”研究逐渐兴起。法国当代史学名家皮耶?诺哈主编的多卷本《记忆之场》引领了这一潮流,将之聚焦于富有象征意味的“记忆之场”上。诺哈区分了“记忆”与“历史”,指出了“记忆”的“场所”具有的物质性、功能性与象征性,并以庞大的篇幅建构了法国国族自我认知的社会史。其中,孔帕尼翁的《普鲁斯特之<追忆似水年华>》将普鲁斯特及其作品视为一种“记忆之场”,探讨了“泛普鲁斯特学”、成为“法国伟大作家”的普鲁斯特及其成功的社会基础,将“普鲁斯特”这类“建构之象征物”纳入到“法国之所以成为法国”的研究中,表明其保证了一种集体性的、文化与身份认同的再生产;该文也代表了作品研究的另一种进入方式。 相似文献
13.
张成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1,35(6):1-8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新就业形
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包括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劳动条件权和劳动救济权 4 类,并可以细分为 13 项权利。
本研究以外卖骑手为代表,进一步分析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劳动条件权中的社会保
障权的现状。研究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社会保障权相比该群体劳动者的平均
情况都得到了改善。研究认为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水平需要更复杂的策略行动,包括继续发
挥好市场作用、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平台企业协同治理等。 相似文献
14.
徐伟呈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21,(1)
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比重引入劳动力市场动态均衡模型,推导出汇率影响就业的全新路径,并利用2000-2018年中国工业行业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通过进出口产品结构贸易路径,汇率对行业总体就业的正向影响最显著,其次是经由汇率变动预期路径,而汇率通过净出口指数路径对就业的负向影响较微弱。人民币汇率对不同行业就业的影响产生差异的根源是不同行业进出口产品结构及产品异质性的差距导致在汇率变动的不同情形下,行业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水平不同,从而造成外贸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具有差异。并且,技术特征及贸易来源地特征是造成行业间就业水平差异的显著因素。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对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补充的双轨制模式。由于刑法但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同时司法解释本身缺乏解释力和可操作性,存在同义解释、近义解释等问题,加剧了公诉诽谤罪和其他罪名之间的冲突和竞合,特别是当被害人为地方领导干部时,诽谤罪的公诉权在实务中存在被滥用风险,部分限制公诉权的要件在实务中被淡化甚至忽略。从相对狭义的角度看,“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只有在行为人对侵犯个体法益具备主观故意,但对侵犯社会法益或国家法益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故意)的情形下,才有其独特的法律适用价值并不与刑法其他罪名相冲突。为妥善处理和平衡诽谤犯罪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内外部变化,建议通过修改我国刑法,将诽谤罪区分为情节不严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三种形态,为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情节不严重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为充分保障自诉权,情节严重的为绝对告诉乃论;为依法惩治犯罪,对符合特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诽谤犯罪可以依法公诉,以维护网络信息秩序。 相似文献
16.
个人信息本来是极其隐私的事物,在大数据时代却时刻处于"裸奔"状态,时刻面临被侵犯的风险。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大数据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个人信息保护再次引起关注。整体而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个人优先"与"公共优先"的宗旨博弈为出发点,以"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为基础,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为核心,以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独立设置为落脚点,为个人信息的保护奠定了基础。我国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尽快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助力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目的 观察动力灸治疗肝肾亏虚型膝骨关节炎(knee osteoarthritis ,KOA)的临床疗效。方法 将符合纳入标准的60例肝肾亏虚型KOA患者随机分为试验组与对照组,每组30例。试验组给予动力灸治疗,对照组予以普通针刺治疗,两组均每天治疗1次,连续治疗21 d为1个疗程。1个疗程结束后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视觉模拟量表(visual analogue scale,VAS)评分、西安大略和麦克马斯特大学骨关节炎指数(the Westem Ontario and McMaster Universities Osteoarthritis Index, WOMAC)、中医证候评分及临床疗效,并记录两组不良反应情况。结果 治疗后两组患者VAS评分、WOMAC评分、中医证候评分较治疗前均明显改善(P<0.05),且试验组改善程度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试验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对照组有1例患者出现晕针情况,而试验组患者均未出现不良反应。结论 动力灸治疗肝肾亏虚型KOA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少,能有效地缓解膝关节疼痛,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18.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司法改革的推进需要在实践理性的指导下,通过新的方法论体系来予以重新解读和把握。当下司法改革的方法论面临价值理性缺失、工具理性误区和理论范式失衡的现实困境,需要在问题导向的基础上,借鉴和利用多种社会科学方法,透过多种视角探讨如何认识改革、如何推进改革、如何评价改革,在实践建构中实现方法体系的反思性整合。以"制度化的社会回应型司法"为基本目标,协调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冲突,统合国家治理的实践逻辑与法治的价值逻辑,统筹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和构建。 相似文献
19.
动产所有权让与中的交付,又称动产所有权出让或转让中的占有的移转,其既为动产所有权让与的公示方法,也通常为动产所有权让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要件,类型上涵括现实交付、观念交付及其他特殊形态的交付。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于此等交付的厘定(规定)较为简略或存有阙如,宜结合域外立法成例、法理或学理而予阐释、厘清及释明。透过如是的工作和努力,期冀可以建构起我国动产所有权让与中交付规则或制度的解释论("注释论""评注论")系统,由此使这一规则或制度可裨益于我国的社会生活与经济实践,并进而发挥其具有的积极功用与价值。 相似文献
20.
尹思雨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2,(1):111-127
作为预告登记的一个子类型,按照法教义学的逻辑推演,抵押预告登记并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但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满足商品房预售交易中当事人的担保需求,若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最终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这一制度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终沦为具文。当符合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预告登记未失效等条件时,抵押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实质条件已满足,允许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直接行使优先受偿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基本原理。虽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最终未对强制执行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出规定,但不妨碍预告登记权利人依照该司法解释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无须以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为前提,优先受偿的范围也不应限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相似文献